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
职教[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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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
职业指导师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中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劳动法》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自2005年起,职业指导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持证者被列入国家高级技能人才。为了推动这一计划的实施,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教学【2002】18号)、《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的决定和精神,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电子科技大学拟定于2008年5月在成都举行职业指导师资格认证第三期培训班,届时希望接到通知的各部门主管领导,认真组织好学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包括就业指导中心和各院系学生工作干部的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名称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资格一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资格二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
家资格三级)资格认证考前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普通高等学校,各中高等职业院校、民办院校、中专技校从事和准备从事就业
咨询和就业指导及担任职业指导教学的各类人员,包括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就业办、学生处、系部、班主任等从事学生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方法
考前集中培训,聘请省内外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培训专家主讲
四、培训内容
(一)职业道德和职业指导基础知识
(二)职业政策与法规
(三)职业设计和职业心理
(四)职业素质测评与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五)毕业生择业方法和技巧指导
(六)职业指导教学训练操作与实践
(七)职业指导师考前串讲总复习
五、考核颁证
对参加培训考试成绩通过的学员,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资格一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资格二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资格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员也可自愿申请参加全国管理人才资格认证考试,全国管理人才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全国通用。
六、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电子科技大学
承办单位:四川师达大学生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七、收费标准
高级职业指导师3390元/人、职业指导师2990元/人、助理职业指师2290元 /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管理费、留影费、通讯录费),宾馆住宿标准65元/人天,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第二期学员参加国家劳动部职业指导师资格考试凭本人身份证和听课证参加本期学习免交培训费,只交教材资料费和考试管理费700元/人。
八、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08年5月12日全天报到
报到培训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市一环路东一段240号 邮编:610054)
培训时间:2008年5月13日至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考试)
九、报名手续
(1)本期办班规模为150名,培训名额为每校5至10名,按报名先后满额为止,学员申报条件和应交鉴定资料见附件1。
(2)缴费方式:参加国家劳动部资格考证的单位(人员)将培训费于4月10日前汇入银行账户。账户名称: 四川师达大学生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成都市商业银行锦江支行;帐号:12012012217975500015;参加全国管理资格认证培训交费可持续到5月8日。
(3)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国家劳动部5月份报考截止日期2008年4月10日。因办理考试备案手续,请在此日期前将报名资料和照片寄至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58号四川师达大学生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全国管理人才职业指导师资格认证培训报名可持续到5月8日,请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电子科技大学。
(4)联系方式:刘易蓉028-89767768 刘丽华028-81792742 江学勤028-89832282
传真电话:028-83202283(江老师) 028-86617754(刘老师) 咨询QQ:952230967
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电子科技大学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学习主题词:职培 教师培训 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3月11日印发